关于对2009-2010年度各地油菜马铃薯小麦高产创建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黔农发[2009]89号)
各市(州、地)及有关县(市、区、特区)农业局:
报来的2009—2010年度油菜、马铃薯、小麦高产创建实施方案收悉。经我委组织专家审查,原则同意所报实施方案,现予批复(见附件)。
请根据批复和省粮油高产创建活动技术指导小组提出的技术指导意见,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完成计划任务。项目实施结束后,请及时认真搞好总结,油菜、小麦于2010年6月30日前,马铃薯于2010年9月15日前报送省粮油高产创建活动技术指导小组办公室(省农技总站)。
附件:各地2009—2010年油菜马铃薯小麦高产创建实施方案批复意见
200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