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第四季度兽药抽检不合格产品的通报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文件
黔农发[2010]6号
关于2009年第四季度兽药抽检不合格
产品的通报
各市(州、地)畜牧兽医(农业)局:
为加强兽药质量监督管理,保证兽药产品质量,加大兽药打假治劣工作力度,维护兽药市场秩序,各地根据原省畜牧兽医局下发的《2009年度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对全省兽药产品进行了抽检。2009年第四季度共抽检各类兽药产品68批,其中经调查确认假冒产品14批,占抽检产品的20.1%;检测54批,合格45批,合格率83.3%。现将假冒产品和检测不合格产品给予通报,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各地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辖区内的兽药经营、使用环节进行认真排查,核查本地是否存在本通报中的同批次产品,对发现经营、使用假劣兽药的,严格按照《兽药管理条例》进行调查处理。
二、对此次抽检不合格产品及假冒产品的兽药经营企业,要按照《兽药管理条例》规定立案查处;对累次抽检多批次不合格的兽药经营企业,列入“黑名单”,加大监督抽查力度。要加大处罚力度,直至吊销《兽药经营许可证》。
三、对发现的假劣兽药,务必彻底追查购货渠道和销售去向,并全力追缴。假劣兽药来源、去向涉及其他地方的,要及时通报相关地方畜牧兽医管理部门,重要信息要及时上报,切实形成全省追查机制,有力捣毁假劣兽药经销链条和造假窝点。
四、各地要登录中国兽药信息网(www.ivdc.gov.cn),查询《全国兽药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汇总表》和农业部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等文件,将农业部公布的假劣兽药、非法企业和非法产品列入排查范围,发现本地经营、使用假劣兽药的,必须认真清查。
五、对安顺市西秀区南方大市场“方和禽业服务部”、“毕节市顺群动物药业销售公司”、贵阳三桥农资市场“贵州秋宇农牧业有限公司”、贵阳三桥农资市场“贵阳云岩灼文兽药经营部”(贵阳云岩丰美饲料经营部)4家兽药GSP企业给予警告,当地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他们的监管,并列为下一次跟踪监督抽样对象。
六、各地于2010年3月20日前将查处情况报省农业委员会。
联系人:杨陈伟 蔡兴洪
电 话:0851-5283248(原农业厅政策法规处)
0851-5286424(原省畜牧兽医局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处)
附件:贵州省2009年第四季度兽药抽检不合格产品汇总表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