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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0年上海世博会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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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0年上海世博会期间农产品

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黔农发[2010]54号

各市(州、地)农业委员会、畜牧兽医局:

世界博览会将于2010511031日在上海举行,根据《农业部关于做好2010年上海世博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农质发[2010]3号),为切实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确保2010年上海世博会期间农产品不发生重大安全事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充分认识做好世博会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

作的重要性  

今年上海世博会期间,将有200多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参加,预计参观人数将超过7000万人次,是继北京奥运会后我国举办的又一次世界性盛会,各级农业部门一定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世博会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加强生产、养殖环节的监管

加强对供沪农产品生产基地监管,所有供沪农产品生产基地100%纳入监管范围。各地要组织人员对供应上海世博会的种植业产品生产基地、动物养殖基地、动物屠宰加工企业、动物产品加工企业进行排查,并严格实施备案管理。对已备案的上海世博会农产品定点供应生产基地,所在地农业(畜牧)管理部门应抽调业务骨干对供应上海世博产品的种植养殖基地、动物屠宰加工企业、动物产品加工企业实施派驻监管,对生产全过程实施监督,切实抓好用药管理、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产地检疫率、产品出证检验率和屠宰检疫率达到100%,同时做好生产记录。各级畜牧兽医渔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畜禽养殖、水产品养殖、屠宰等环节的监管,督查用药记录制度执行情况,严禁使用β受体激动剂等禁用兽药,严格执行兽药休药期规定,对违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

三、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

要结合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对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坚决依法取缔无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体业户。尤其要加强对供沪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投入品的监管,逐一检查其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和库存情况,坚决杜绝使用禁用农业投入品行为。要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测,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生产、经营假劣和违禁农业投入品的行为,确保不出现因农业投入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四、配合上海市做好市场准入工作,加强对供沪蔬菜、生猪的专项检测

世博会期间,上海市将对蔬菜、生猪及生猪产品实施市场准入制度,所有供沪蔬菜、生猪及生猪产品必须符合质量安全标准,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和检测报告。各地要及时对供沪生产基地进行培训指导,认真落实产地(检疫)证明、检测报告等相关事项。

各地要以甲胺磷、“瘦肉精”等高毒禁用农药、兽药,易引发急性中毒的违禁药物为重点,加强对供沪生产基地农产品检测。供沪基地蔬菜、生猪产品在采收、出栏前要进行抽检,质量不合格的要立即就地封存并销毁,不得进入市场销售。对检测不合格的要追查源头,并进行查处。

五、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目标

各地要充分认识保障上海世博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原则,形成“地方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农业部门具体抓、生产经营者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体系,通过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目标和工作重点,明确任务的牵头单位和具体责任人,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六、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任务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针对本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提出明确的整治任务和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供沪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涉及到多个环节和多项工作,需要各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各地要加强与质监、工商等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与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严格落实质量安全工作责任制,在供沪蔬菜基地监管上,哪个环节出现问题,就追究哪个环节责任人的责任。

各市(州、地)农业委员会、畜牧兽医局请于2010420日前将供应上海的种植业产品生产基地、动物养殖基地、动物屠宰加工企业、动物产品加工企业的名单上报省农业委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