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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农业部 国务院纠风办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国务院法制办 教育部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做好2010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黔农发【2010】1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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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地)农业委员会、纠风办、财政局、发展改革委、法制办、教育局、新闻出版局、物价局:

为切实做好2010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农业部、国务院纠风办、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法制办、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等七部委办署下发了《关于做好2010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0〕3号)(以下简称国家七部委办署《意见》),现将文件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专项治理,治理重点领域农村乱收费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七部委办署《意见》,结合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和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对2010年减轻农民负担专项治理任务进行分解的通知》(黔农负字(〔2010〕2号)文件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农村乱收费的专项治理,各地要主要治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乱收费、治理修建通村通乡公路向农村或村集体摊派集资、农民建房乱收费、农村公费订阅报刊摊派等四个方面的重点领域农村乱收费,从源头上控制,探索建立治理重点领域乱收费的长效机制。继续实施重点地区农民负担问题的综合治理。各地选择一些问题突出的地方开展综合治理,加强督促指导,加大治理力度,着力解决区域性、综合性的农民负担问题。

二、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切实做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指导和监管。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农业厅贵州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黔府办发〔2008〕122号),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指导和监督,规范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积极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严格议事程序和范围,加强资金的监督、完善有关制度和配套措施,探索出以政府补助资金为引导、筹补结合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

三、推动农村综合改革,完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建立精干高效的基层政权组织;以健全乡镇财政监管职能、增强基层财力为目标,探索县乡财政的有效管理体制,从源头上、制度上消除加重农民负担的隐患;探索建立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明确保障责任和范围,防止以各种形式变相增加农民负担。继续坚持和完善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 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和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等四项制度。今年,重点完善“公示制”,创新公示形式,适时更新内容,要增加支农惠农政策的内容。各地要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制度建设,加强农民负担检查监督,狠抓责任落实;完善“责任追究制”,对加重农民负担的违规违纪行为严格责任追究,对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

附件:农业部 国务院纠风办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国务院法制办 教育部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做好2010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

二○一○年六月十二日

主题词:农民负担 转发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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