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07-2009年农业部农业产业化项目资金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
黔农产办[2010]1号
关于对2007-2009年农业部农业产业化项目资金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
遵义市、安顺市、黔南州、毕节地区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根据《财政部 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 审计署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农业部将于近期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按照农业部的安排,将对我省2007-2009年农业产业化项目资金开展专项清查。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范围
2007-2009年农业产业化项目资金。
二、清查内容
1、管理制度是否健全;2、资金是否按计划使用;3、是否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等问题;4、是否挪用资金;5、资金使用效率;6、相关账户设置和资金划转;7、违反制度规定的其他问题。
三、具体要求
1、各地产业办和获得2007-2009农业部农业产业化项目资金的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领导,按照“分级负责、层层把关”原则对检查工作进行部署安排,确保清查结果客观、真实、准确、全面。
2、企业要根据清查范围开展自查,并按照《项目资金检查报告格式及内容》形成自查报告。同时,要收集整理好本次检查的有关材料,做好迎接农业部和省农业产业化资金重点核查和督促。
3、各地产业办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要落实到每个项目承担单位,理清每个项目的实施效果、每笔资金的使用情况,并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纠正,对立即纠正有困难的要落实整改责任,制定详细整改计划,并限期整改。各地产业办要形成农业产业化《项目资金检查报告》,并填写《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加盖公章后报省产业办。
四、时间安排
请务必于2010年8月2日前将项目资金检查报告和清查工作情况统计表等资料报送我办。
联 系 人:熊芪 唐 煜
联系电话:0851-5280898、5280734(f)
邮 箱:gzscyh@sina.com
附件:1、农业部2007-2009年农业产业化项目资金名单
2、《项目资金检查报告》格式及内容
3、《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情况统计表》
二○一○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