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
黔农办发【2010】237号
各市(州、地)农业委员会、畜牧兽医(水产)局:
中秋、国庆即将到来,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防止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营造安定、祥和的节日氛围,现就做好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各级农业部门要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落实农产品安全监管职责,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及早安排部署,狠抓工作落实。按照《2010年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和本地工作方案,重点围绕蔬菜、茶叶、水果、生鲜乳、猪肉、禽类和水产品等重点产品,集中组织开展大规模、高强度和高密度的检测,同时加大巡查和现场检查力度,及早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严禁不合格农产品上市销售。
二、加强值班制度,做好应急处理
各级农业部门要严格执行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确保应急机制高效运转,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快速反应,有效妥善处置,及时报告,坚决遏制事态扩大蔓延。
三、广泛宣传,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多种媒体,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及时打击并曝光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案件,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各市(州、地)农业委员会、畜牧兽医(水产)局于9月18日前将节日期间值班电话上报省农委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联系人:陈雄 联系电话:0851-5285051
传真:0851-5285157
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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