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贵州省第八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前村级财务审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地)农委、县(市、区、特区)农业(农牧)局:
全省第八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于2010年10月1日——2011年3月31日举行。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八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0]74号)的有关要求和安排,现就做好选举前村级财务审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村级财务审计是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基础,各级农业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县、乡农业部门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做好对审计人员的动员和有关培训工作,确保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县、乡农业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当地第八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的安排,加强与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协调与配合,会同民政、财政、审计、纪检监察部门,逐村开展选举前的财务审计。审计内容主要为2008年以来的村级集体财务收支事项。具体如下:1、审查村集体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通过审核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确认村级集体资产账账、账实、账表是否相符,债权、债务的发生及增减是否真实、合法。2、审查村集体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情况。主要审查村集体资产有无流失;审查村主要干部在任期内是否实现村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目标。3、审查村集体经济的收益分配情况。主要审查是否准确核算村集体三年来的集体经济收入支出、资产、债务;收益分配是否合理,是否注重村集体的长远发展和积累,并兼顾村民的利益。4、审查村级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主要审查村是否制订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村干部是否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办事。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帐,有无挂帐、隐匿、截留收入,各项支出是否真实合理,非生产性开支是否严格控制,有无乱收费现象。5、审查村级主要干部有无违纪现象。主要审查村级主要干部有无违反国家财经法规、以权谋私、挪用公款、挥霍集体资财、造成村级集体资产严重损失等重大违纪问题。
三、村级财务审计工作结束后,由县、乡农业部门会同民政、财政、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将审计结果于选举前10日内在乡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期间,要注意收集群众意见,对反映的有关问题要认真及时调查处理。各市(州、地)农委请于2010年9月25日前,将本辖区的村级财务审计结果汇总上报省农委农经处(站)。
联系人: 安亚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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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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