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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0年度蔬菜项目经费的通知(黔财农[2010]2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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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关于下达2010年度蔬菜项目经费的通知

黔财农﹝2010﹞257号

贵阳市、黔西南州、铜仁地区财政局、农委,六枝特区财政局、农业局、贵州省果树蔬菜工作站:

根据省政府《关于省级财政3.035亿元农口新增资金分配问题的会议纪要》(黔府专议[2010]26号)和省财政厅《关于批复2009年省本级超收收入及预备费安排农业专项资金的通知》(黔财预[2010]86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重点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推进我省蔬菜产业更快更好发展,不断提高蔬菜产业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省农委对2010年蔬菜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已批复,经研究,现一次性下达蔬菜专项资金1000万元(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资金已在省级列支,不列入各地预算指标,资金由省财政厅按资金使用计划拨到省农委,省农委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将资金拨付到地区农委和六枝特区农业局后,经地区农委和六枝特区农业局会同财政局审核后进行报账,并实行专帐核算。该项专款年终决算时单独报省农委,省农委汇总后报省财政厅。

二、按照《贵州省省级蔬菜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优势蔬菜产业带基地建设和星火蔬菜项目建设。具体实施内容以省农委批复的《2010年蔬菜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为准。

三、项目由各地区农委组织实施,资金采取地级报账制(六枝特区由特区农业局组织实施,资金直接在县级报账)。要严格按照原贵州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农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黔农发[2008]182号)和省农委对2010年蔬菜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批复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完成各项指标;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区蔬菜产品产地检测合格率在95%以上;建立健全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加强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四、项目实施完成后,按《贵州省省级蔬菜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进行验收。项目单位要及时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按时上报项目总结和资金决算。

注:贵阳市、黔西南州、铜仁地区农委、六枝特区农业局、贵州省果树蔬菜工作站接到通知后,开具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结算票据到贵州省农业委员会财务处办理拨款手续。

联系人:省农委财务处 肖冀霞 0851-5283228

省果蔬站张绍刚 0851-5282260

附件:2010年度蔬菜项目任务及资金安排表。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农委(印章)

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

2010年度蔬菜项目任务及资金安排表

项目单位

任务

省级资金

(万元)

合计

新增和扩建相对连片商品蔬菜基地10万亩,带动面上种植11万亩。

1000

贵阳市

新增和扩建相对连片商品蔬菜基地5万亩,带动面上种植5万亩。

380

黔西南州

新增和扩建相对连片商品蔬菜基地2万亩,带动面上种植2万亩。

90

铜仁地区

新增和扩建相对连片商品蔬菜基地2万亩,带动面上种植3万亩。

410

六枝特区农业局

新增和扩建示范区1万亩,带动面上种植1万亩。

30

省果蔬站

全省蔬菜产销服务体系及活动:2010年春季农业现场会蔬菜示范点,品牌创建和宣传促销,黔粤蔬菜战略合作和经贸洽谈会,创建贵州蔬菜协会和贵州蔬菜网,全省蔬菜产销情况定点调查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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