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旱区地膜覆盖补贴项目总结的通知
黔农办发〔2010〕297号
各市(州、地)农委,有关省财政直管县(市、区)农牧(农业、农林)局:
根据农业部《关于做好2010年农业财政项目总结工作的通知》(农农(粮油)〔2010〕第44号)要求,请认真做好2010年旱区地膜覆盖补贴项目总结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中央财政部门预算内紧急安排的西南旱区地膜覆盖补贴项目,省财政厅、省农委以《关于下达2010年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10〕57号)下达各市(州、地)及有关省财政直管县农业部门的旱区地膜覆盖补贴资金7500万元(见附件)。
二、材料要求
(一)基本情况。项目立项情况及其领域分布,经费安排情况等。
(二)主要做法。工作部署、支撑条件建设和组织管理措施等,其中具有创新性的做法或措施应进行详细描述;具体执行情况,包括项目支持的对象、内容、标准和方式等,要求有详实的数据作为支撑。
(三)主要成效。以详实的数据分析为基础,反映项目产生的经济、社会等方面的效果。
(四)主要经验。在实施过程中的主要体会、项目执行中产生的创新机制等。
(五)存在的问题、解决措施及有关建议等。
三、其他事项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认真开展项目总结工作,有关领导要对总结材料审核把关,确保内容全面、数据准确。
总结材料请各市(州、地)农委汇总(含省财政直管县)于12月1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省农委(种植业综合处),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联系人:袁建琦;电话:0851-5285372(传真)
电子信箱:yuanjianqi@126.com。
附件:各市(州、地)及有关财政直管县任务分配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