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委员会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
黔农办发[2010]298号
委机关各部门、委属各单位:
现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
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的通知》
(黔府办发电〔2010〕25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近期消防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真贯彻落实。
一、要高度重视冬季防火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按照国务院、省政府通知精神和
二、要认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的排查工作。委机关(后勤)服务部门是抓消防安全的主体,要认真全面排查机关办公场所电线、电路等消防设施;委属各单位(部门)要认真组织排查本单位(部门)的火灾隐患,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要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要求机关干部职工做到出门“三件事”,即“切断电源、关好门窗、收好文件”,特别是不留火灾隐患,确保机关办公场所安全。
四、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按照年初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要求,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本部门(单位)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单位)的消防及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要加强督导检查,对工作不作为,行动迟缓、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件: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
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的通知
(黔府办发电〔2010〕250号)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