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0年度贵州省“三百工程”项目(第二批)经费的通知
黔财农﹝2010﹞315号
关于下达2010年度贵州省“三百工程”
项目(第二批)经费的通知
相关市(州、地)、省直管县财政局、农委(农业、农牧、农林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GYQMANDlt;贵州省“三百工程”实施方案GYQMANDgt;的通知》(黔委厅字[2008]76号)的精神,做好2010年度 “三百工程”工作,经研究,现一次性下达2010年度“三百工程”示范项目资金1000万元(详见附表),该资金从2009年农村能源综合建设项目结转资金中调整安排,请列入201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38“农村能源综合建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州、地)、县财政部门和农业部门要将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地转拨付给项目实施单位,并督促相关单位落实部分项目的配套资金。
二、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农户物化补贴和建立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样板,及“三百工程”实施、监督检查和表彰奖励等。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年度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项目,建立健全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加强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各市(州、地)、县农业主管部门为辖区内项目建设的直接监管部门,请务必搞好项目建设工作的指导、监管和督查,保证项目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并于年底前及项目年度任务完成后将项目完成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报送省财政厅(农业处)、省农委(财务处、科教处)。
联系人及电话:
省农业委员会财务处 肖冀霞 0851-5283228
科教处 邹学毅 0851-5285654
附件:2010年度贵州省“三百工程”项目(第二批)资金安排表
二○一○年
主题词:农业 三百工程△ 经费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