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上报2010年省级茶产业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编制上报2010年省级茶产业项目
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农发[2010]237号
各市(州、地)农业委员会,湄潭、凤冈等有关茶叶主产县农业(农牧、农林)局,省内有关茶叶企业:
为做好2010年省级茶产业项目安排,经研究,现就2010年省级茶产业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上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编制好实施方案是实施省级茶产业项目的基础,是对省级茶产业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的直接依据,各县及有关企业务必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人负责。在方案编制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编制要求,认真负责、确保实施方案真实、准确、完整,具有科学性和可行性。
二、项目类别、资金分配和补助标准。按照省农委提出,并报省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同意的2010年度省级茶产业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的支出环节和金额,继续坚持近年来省级茶产业资金安排原则,根据茶叶主产县产业基础、发展积极性以及有关政策措施配套情况,对2010年省级茶产业项目类别和资金进行了安排(详见附件1)。
补助标准为:新建茶园200元/亩、生态观光茶园400元/亩、投产茶园无害化标准示范基地建设50元/亩、产地茶青交易市场15万元/个等。
三、方案编制内容。以县为单位打捆整体编写(含所属企业),内容按我委安排的项目类别分开具体写。项目实施方案应包括:近两年来项目编制单位茶产业发展现状、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投入概算(总投入、地方投入、申请省级财政资金)及省级财政资金的具体使用(按项目类别细化建设内容和资金投入概算与使用)、目标进度和时间步骤、组织保障措施、预期效益(详见附件2)。建设内容与申请省级资金额度一定要与省农委安排方案一致,严格按照省级财政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物化投入的有关规定编写省级资金的支持环节和具体使用。
四、编制要求及报送程序。新建茶园须在实施方案中明确实施地点(到村组)、面积、涉及的农户数(提供农户名册)、实施地点现有茶园情况、土壤环境质量检测的各项指标值、主栽及搭配品种、措施、对农民收入预测、带动农户等;附标示实施地点的位置、面积、交通、规划新建茶园土壤环境监测取样点的GPS位置以及其他相关重要信息的实施区域示意图。在省内著名风景区、高速公路沿线的生态观光茶园,须按照省农委与各市州地共同确定的地点实施,按照新建茶园的要求编制。
投产茶园无害化标准示范基地建设须在实施方案中明确项目实施地点、面积、茶园管护情况、生产情况,无害化基地建设的主要内容、措施、预期目标、技术支撑。省级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采购杀虫灯和黄蓝板,实行省级统一招标。
新建产地茶青交易市场项目须要实施方案中明确建设地点、市场建设面积、辐射茶园面积、对农民收入预测、带动农户、补助资金的使用等。须附实施区域的简明图版,在地图上标识出实施地点的位置、面积、交通以及其他相关的重要信息。
茶叶企业新设备、新技术引进与新产品开发须在实施方案中明确引进的新设备、新技术或开发产品的性能、规格(参数),技术依托、带动农户。茶叶企业宣传推介与市场开拓须在实施方案中明确主推目标市场、主要措施,预期效果。
茶产业市场开拓项目须在实施方案中明确制作宣传片、电视广告、建渠道的具体内容,市场开拓的区域、类型和规格、宣传效果分析、附有关合同、广告效果图等。
由县农业(农林、农牧)局打捆编制的实施方案,须经市(州、地)农业委员会审查,填写审核意见后,以正式文件于2010年12月15日前上报省农委(农经处2份、省农委财务处)1份,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 雷睿勇 杨启林
联系电话:0851-5280558 5280898 5280734(传真)
电子信箱:ruiyonglei@126.com
附件:1、省级茶产业项目和资金安排表
2、茶产业项目实施方案(样本)
二○一○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