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0年精品水果产业化示范项目实施方案批复的通知(黔农发【2010】244号
关于下达2010年精品水果产业化示范项目实施方案批复的通知
各市(州、地)农委,各项目实施单位:
报来的2010年精品水果产业化示范项目实施方案收悉,经组织专家评审,现予以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详见附件。
二、项目建设年限
1年(2010年11月-2011年10月)
三、省级资金支持环节
精品水果标准园(示范基地)建设:省级资金主要支持示范推广中生产资料(种苗、支架、农药、化肥)等物化技术补助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补助、项目管理、技术培训、营销宣传、效益评价等。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四、各项目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保障果品质量安全,提高产业素质和效益的目标,集成技术、集约项目、集中力量,强化行政推动,加大支持力度,加强指导服务。省、市(州、地)、县三级共建标准果园项目,市(州地)和县级农业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搞好配套,整合其他项目,按贵州省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工作方案的要求建设。
五、各项目实施单位法定代表人对项目实施、资金管理、建设质量和项目建成后的运行总负责。
六、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根据批复内容,完善实施方案,按照“建设地点和内容不调整、资金来源和用途不改变”的基本要求,组织好项目实施。确需调整的,必须报省农委批准同意。项目批复后三个月内未启动的,省农委将调整另作安排。
七、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强项目建设与管理,确保建设进度和质量。已实行会计核算中心的项目县,实施单位要建立辅助账,做到专款专用,规范资金管理。项目相关的档案资料,要求用原件分类保存,并做好项目实施结束后的财务审计、绩效考核及验收准备工作。
八、各市(州、地)农业委员会为辖区内项目实施的监管部门,务必搞好项目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管和督查,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开展。
附件:2010年精品水果产业化示范项目实施方案批复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