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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第四次监测合格农业产业化经营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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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农产办[2010]5

各市(州、地)农委、有关企业:

根据《贵州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各地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初步监测的基础上,经实地考察、专家评审、省农委办公会研究、省农业产业化经营联席会议研究,省农业产业化经营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贵州老干爹食品有限公司等73家农业产业化经营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合格(见附件1)。有10家企业经营不善、对农户带动不明显,但主导产业符合省优势产业导向,产品有一定的市场份额,具有走出困境的前景,决定给予其二年的黄牌警示(见附件2)。警示期满后,经省农业产业化经营联席会议研究,视其情况确认保留或取消其省级龙头企业资格。贵州一家人油脂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因达不到省级龙头企业的标准和要求,监测不合格,不继续作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见附件3)。

农业产业化经营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是发展现代农业、带动农民就业增收的骨干力量,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成效明显,为保增长保供给促增收做出了突出贡献。各地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有关要求,切实落实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龙头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强化对龙头企业和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省级龙头企业也要继续发挥资本、技术、信息和组织优势,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大力推进科技创新,进一步密切与农户的利益联结关系,切实提高辐射带动能力,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附件1:第四次监测合格农业产业化经营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名单

附件2:第四次监测黄牌警示农业产业化经营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名单

附件3:第四次监测不合格农业产业化经营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名单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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