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按季报送农产品加工企业经济运行情况的通知
关于按季报送农产品加工企业经济运行情况的通知
黔农办发[2011]3号
各市(州、地)农委: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农副产品深加工的要求,为及时准确掌握全省农产品加工业动态,加强基础工作,进一步搞好对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指导和服务,决定每季收集汇总一次全省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经济运行情况(表样及具体说明见附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务必高度重视,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业部门和专业人员具体负责,把此项工作与项目库工作结合起来,作为一项长期性的重要基础工作抓好抓落实;
二、各市(州、地)农委要按照填报要求组织好本地各县(市、区)的资料收集和逐级汇总上报,并负责搞好培训、指导等相关工作,确保上报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三、资料上报时间要求为每季度初10个工作日之内,具体资料包括:
1、EXCLE格式的电子报表;
2、其中主要经济指标汇总表要同时上报纸质报表(加盖单位公章);
3、年末前10个工作日内,要上报全年预计完成情况及本地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情况文字分析材料(Word或txt格式)。
四、请各地在本月底之前将具体负责部门,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通信地址、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箱地址上报我委农产品加工处。
联系人:贵州省农委农产品加工处 白萍、刘明光
联系电话(传真):0851-5981291
E-mail:ncpjgc@126.com
附件:
1、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情况表
2、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主要经济指标汇总表
3、填报说明
二〇一一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