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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马铃薯原种补贴试点项目暨马铃薯专项项目检查情况的通报(黔农发[2011]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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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地)农委,省农科院,有关项目实施单位:

为加强对马铃薯原种生产补贴试点项目、马铃薯专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的管理,我委组成四个检查组于3月7日-12日,对全省2010年马铃薯原种补贴试点项目及2010-2011年马铃薯专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此次检查采取进村入户调查、实地查看、审查原始材料与听取汇报、座谈讨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7个原种补贴试点项目和24个马铃薯专项项目。随机抽查了22个乡镇、36个村、100余户农户,实地查看了4个原种储藏库及批发市场建设子项目建设地点,了解项目建设进度。从检查的情况看,项目实施总体是好的,但还存在较多问题。

二、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

(一)原种补贴试点项目

截止3月12日, 7个马铃薯原种补贴试点项目县共购买种薯8127.488吨,种薯发放农户涉及68个乡镇、546个村、45万余户。各项目单位按要求均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实施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基本按方案批复内容及进度实施,基本按照整乡整村方式推进。虽然项目建设实施良好,但总体进展不一,仍然存在下列一些问题:

一是各项目县工作工展不平衡。纳雍、水城、盘县、威宁县的项目实施情况较好,进度较快,且在项目实施中总结出一些好的经验和方法。如纳雍、水城、盘县在项目实施中按整乡整村方式推进;水城县、盘县人民政府对项目实施配套项目资金;纳雍、威宁、水城严格执行招投标制采购种薯;纳雍、遵义县进行了对采购种薯质量的抽检。但是也有部分项目县在工作中还有一些不足和问题,需要改进。如赫章县项目进度较缓慢,已发放种薯还不到总量的一半。

二是部分原种补贴项目实施过程中在种薯发放方式、发放数量、实施规模、实施地点与方案批复不符。特别是发放数量上,毕节、赫章没按批复发放标准发放种薯;毕节、纳雍、威宁有部分连片种植面积发放种薯标准为150-180公斤/亩;赫章县项目实施地点财神镇不是项目批复实施地点。

三是一些项目县项目实施中未能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合同制、公示制。毕节市、赫章县、遵义县、盘县购种时仅采用询价方式购种;威宁县发放种薯前未实行公示;大部分项目县连片种植的地点、专业合作社均还未与农户签订收购合同。

四是种薯质量存在一定问题。通过到农户家中实地查看,发现部分县种薯存在腐烂、大小不一等质量问题。

五是资金管理上还存在一定问题。项目资金拨付进度缓慢,部份项目资金未落实,通过检查,项目种薯已基本发放完毕,但项目资金大部分未拨付。

六是宣传不到位,农户对政策不理解或理解有偏差。原种补贴项目点多面广,涉及农户多,宣传和培训工作不够。除个别县外,其它县(市)绝大多数农户甚至部分农技干部没有真正领会项目补贴的意义及目的,不知需留种,不知发放的种薯为脱毒种薯。

七是资料的收集、整理不完善。有关文件、合同、招投标相关资料不全。所有原种补贴项目的农户花名册还未收集、整理齐全。

(二)马铃薯专项项目

2010-2011年实施马铃薯专项项目共安排30个,项目资金共计2426.31万元。此次检查了24个马铃薯专项项目。原原种扩繁补贴、早熟马铃薯生产基地子项目均严格按项目实施方案批复进行,全面了完成前一阶段的计划任务。但是部分项目资金使用与批复的资金预算不相符;有的项目没有建立专账,与其他项目的账混在一起,账目混乱不清。原种贮藏库和产地批发市场建设项目,由于前期工作不扎实,可行性论证不充分,造成大部分项目实施地点不落实,土地手续不齐全,需要重新落实土地。截止3月12日,基本上还未开工,影响工程进度。目前,大部分项目建设用地正在落实,同时进行土地手续的完善及地勘、设计、审图、规划等工作。

三、整改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项目监管。项目主管部门和监管单位要按照黔农发[2010]152号和黔农发[2010]233号文件要求,定期、不定期及时开展项目实施情况检查或抽查,督促项目承担单位严格规范项目实施程序,按照项目管理要求,认真执行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及公示制。严格按照项目批复的内容组织实施,规范运作,加强人员、措施和责任落实,既保障项目按进度推进,又确保实施质量。进度较慢的项目单位,要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认真按项目实施批复进度完成项目内容。特别要加强基础设施工程监管,确保工程按时保质完成。对于未按批复实施的项目单位,要认真提出整改意见,确实需要调整项目实施内容的,要严格按照项目管理程序,提出变更项目实施内容的请示。此次未被检查到的单位,也要根据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内容,认真自查、整改。需要进行整改的项目单位,在下一次项目检查前,未完成整改的,下年将暂缓考虑安排国家相关项目和补贴。

(二)进一步抓好原种补贴项目实施。有关项目承担单位,要全面落实种薯、及时组织好种薯发放、登记造册、公示等工作;加强对采购种薯质量的抽检,严格控制种薯质量,检查出不合格种薯退回供货方,确保种薯扩繁质量;加快种植进度,按时完成播种工作;加强技术培训,指导农户做好选地、播种、田间管理及收获、贮藏等工作。尤其要培训和指导好农户对发放的30斤种薯搞好单种、单收、单储,并不得随意销售或者作为饲料用,一定要用于下一年种薯扩繁。对于整村整乡集中扩繁区,要指导和帮助项目区农户建立马铃薯种薯专业合作社,组织种薯订单收购,并配套农田水利、道路交通、批发市场、储藏库等基础建设,逐步建成一批扩繁条件好、生产稳定、质量优良的马铃薯种薯生产基地。

(三)严格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政项目资金管理要求,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实行专账管理,并按照批复的资金预算使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进一步加强项目痕迹管理。每一个项目都要明确专人负责项目痕迹管理,负责收集从项目申报到立项、实施准备、项目实施、项目检查、总结、验收等全过程的相关文件、报告、总结、合同、协议、图片、表格等所有资料,并分类编目,认真整理备查。

(五)、加强项目宣传指导力度。一是在马铃薯原种补贴项目和马铃薯专项项目的项目区设置标示牌,标明项目名称、主管部门、实施单位、实施时间、实施范围、实施内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对投资较大的项目,要设置永久性标示牌,这样有利于接受群众监督,有利于向群众宣传、向领导宣传;二是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实施意义和作用的宣传发动,及时把政策和技术宣传到农技干部及农户。加强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提高农户种植水平,努力提高种薯生产水平,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进一步提高全省脱毒马铃薯种植面积。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日

抄送:毕节、威宁、纳雍、赫章、遵义、盘县、水城县(市)人民政府

委内发送:农推总站,植保植检站,种子管理站,种子质检站

附件1:

2010年马铃薯原种补贴试点项目县名单

毕节市

威宁县

纳雍县

赫章县

盘县

水城县

遵义县

附件2:

2010-2011年度马铃薯专项项目实施单位名单

省农推总站

省种子管理站

省植保植检站

省马铃薯研究所

修文县农业局

赤水市农牧局

遵义县农林畜牧局

余庆县农林畜牧局

荔波县农业局

从江县农业局

黎平县农业局

锦屏县农业局

兴义市农业和扶贫开发局

册亨县农业林业和扶贫开发局

铜仁市农业局

盘县农业局

水城县农业局

威宁县农牧局

纳雍县农牧局

毕节县农牧局

赫章县农牧局

毕节地区农科所

安顺市农科所

盘县农科所

毕节地区泰丰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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