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黔农产办[2011]3

各市(州、地)农业产业化经营办公室:

由于全省农业机构改革人员变动较大,新增省级龙头企业151家。为了加强农业产业化经营管理工作,需对有关工作部署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修改和完善农业产业化经营季报表。

2004年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季报制度以来,季报制作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一项长期性工作,全面、及时地反映了龙头企业的经营情况,为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政策和指导工作提供了有力依据。但是,随着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不断发展,原有季报制度中的上报方式和部分季报指标已不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因此,拟对原有的季报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

请各地产业办组织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认真执行新的季报制度,填写修改后的《贵州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情况季报表》(见附件1)。季报表每季度上报一次。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内报出前一个季度报表,上报第四季度季报表需同时报出本年度汇总数。报表由各地产业办汇总后通过邮件上报我办,并将加盖公章的报表邮寄我办。2011年第一季度报表请于201156日前上报我办。

各地产业办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季报表,要确保报表内各项数据真实、准确,并具有连续性和可比性。

二、统计第五批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订牌数量。

根据省农业产业化经营联席会议安排,省产业办将免费制作一块“农业产业化经营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牌匾授予新认定的第五批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并颁发证书。鉴于往年有部分企业提出需要加订牌匾,经省农委有关部门与制作厂商看样谈价并报经省财政厅采购处同意,每块单价240元。请各地产业办及时通知第五批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统计加订牌匾数量,填写《订牌统计表》(见附件2),汇总后于2011429日前反馈我办。

三、填报有关联络方式。

由于全省农业机构改革,各市(州、地)农业产业化经营分管领导、主管部门发生一定变动,加之新认定的第五批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联络方式不齐全,为了及时、准确掌握并更新产业化主管部门和企业的联络方式,请各地产业办认真填写《各市(州、地)产业化办公室联系表》,并组织国家级、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填写《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联系表》(见附件3),汇总后一并于201156日前上报我办。

联系人及电话:杨启林 邱杏 5280898 5280558

附件:1《贵州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情况季报表

2、《订牌统计表》

3、《各市(州、地)产业化办公室联系表》和《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联系表》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60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