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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杂交油菜种子质量定期监督检验的通知(黔农办发【2011】1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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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地)农委、威宁县农牧局:

根据《2011年全省种子执法年活动方案》的要求,我委决定对今年全省生产的杂交油菜种子开展质量定期监督检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验范围

本次定期监督检验范围包括我省种子企业生产(含省外制种)的杂交油菜种子纯度。被检企业及品种见附件。

二、工作安排

贵州省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负责组织实施本次定期监督检验工作的扦样和制定田间种植鉴定方案,承担种子纯度鉴定任务。威宁县种子管理站承担田间种植任务。检验结果由我委统一通报。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大力协助完成种子扦样工作,确保本次监督检验工作顺利完成。

种子生产企业要积极配合定期监督检验工作,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接受扦样;对于拒绝接受扦样的一律按照不合格种子处理。种子企业要对被抽检的种子批确定种子批号作为种子质量追溯的唯一性标识。

仍未提交标准样品的种子企业在本次定期监督检验中应按照省农委《关于转发GYQMANDlt;关于做好品种标准样品征集工作的通知GYQMANDgt;的通知》(黔农发[2010]231号)的要求同时提交标准样品。

三、时间安排

2011年5月30日前完成扦样工作;9月10日前完成检验工作。

四、工作要求

承担种子扦样、检验任务的有关单位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扦样和检验工作要本着严谨、科学和公正的态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GB/T 3543-1995)等技术标准的要求进行,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为种子质量监管、农业生产用种提供权威的种子质量信息。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