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贵州省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地)农委(畜牧局):
为加快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经研究决定,今年继续实施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请各地按照要求抓紧组织编制拟建乡镇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及要求
1、各市(州、地)农业部门要在做好2007--2010年度项目乡镇站建设情况的基础上,根据2007--2010年度项目乡镇站建设完成情况,对完成较好的县继续支持,对尚未动工的县,2011年不予申报。
2、2010--2011年已安排农业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项目的县,此次不再安排。
3、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主要安排全省128个未建乡镇,其中优先安排42个贫困民族乡镇。
4、由于机构改革,2011年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统一建设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由市(州、地)农委负责。市(州、地)农业部门按项目申报指标分配的建议数(附件1)自行确定本辖区的项目县、项目乡镇,但不得重复建设。
5、项目乡(镇)要能落实建设地点,并在年度内完成建设任务。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土建工程: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300平方米。具体建设规模和内容可视配套资金落实情况、乡镇大小、农技人员多少及建设用地等情况自行确定,前提是不留缺口。
三、投资构成和使用范围
1、此次安排省级投资1000万元,建设50个乡镇站。每个乡镇站30万元以上,其中省级财政补助资金20万元,地方配套10万元以上。
2、省级财政资金重点用于房屋建设,不得用于征地、购置交通工具及工作业务经费等。
四、组织申报程序和要求
1、各市(州、地)农业部门按照申报要求,审查汇总上报拟建乡镇建设实施方案。
2、2011年6月25日前,由各市(州、地)农业部门行文上报项目建设实施方案3份到省农委财务处组织评审,逾期不予受理。
3、建设期限一年。
联系人:省农委财务处徐流素齐 勇
电话:5285075
附件:
1、2011年项目申报指标分配表
2、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编制一般格式和要求
二○一一年六月七日
附件1:
2011年项目申报指标分配表
地区 |
申报指标建议数(个) |
备注 |
贵阳市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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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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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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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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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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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地区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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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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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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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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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64 |
注:项目申报书中,项目建设用地必须落实。
附件2:
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编制一般格式和要求
一、基本情况
拟建乡镇农业站基础情况(人员、耕地基础情况)
二、建设地点
具体地址位置、占地范围及周边情况
三、建设内容和规模
土建工程的规模、建筑结构、造价及功能分区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使用计划
依据建设内容及有关建设标准,分类详细概算固定资产投资并汇总,明确资金使用计划。
五、建设期限和实施进度安排
六、建设用地和规模
说明国土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证明或预审意见,需办理规划报建的,说明规划部门规划意见。
七、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
明确项目的建设单位,组建项目建设组织管理机构,落实相关责任。
八、招投标方案
按当地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相关规定制定方案。
九、有关证明材料
当地国土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证明或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建设用地现状照片,土建工程总平面图、平面图、立面图及概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