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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贵州年鉴农业分科组稿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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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农办发〔2011〕152号

委机关有关部门、委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贵州年鉴组稿等工作的通知》及贵州年鉴社有关要求,结合我委实际,现就做好2011年《贵州年鉴》农业分科组稿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贵州年鉴》是由省政府办公厅主管的具有公报性、综合性、工具性和年史性的大型政府年刊,是各级各部门工作研究、科学决策的重要参考。通过年鉴充分反映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成效,总结“三农”工作的亮点和特色,积累必不可少的资政存史资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委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年鉴组稿工作,及时作出安排部署,安排责任心强、文字能力好、政策水平高的同志具体负责。委各牵头部门组稿人名单请于616日前告知委办公室。

二、保证质量。2011年贵州年鉴主要反映2010年的工作和情况,其农业分科涉及我委内容主要包括综述、种植业、畜牧业、农产品加工及农村服务业、农机化、渔业等类别。委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对照本部门(单位)职责和组稿分工安排,组织撰写相关词条,充分反映本部门(单位)的主要业务工作和成效,兼顾行业(产业、系统)工作的延续性,条目内容力求完整、充实,条目数量力争比往年有所增加。文字格式应符合《〈贵州年鉴〉省直单位组稿原则》的要求,行文规范,逻辑清楚,篇幅简练,数据准确。涉及数据凡有统计数据(公报)的,一律采用统计数据;没有统计数据的,采用行业(部门)数据,但应注明;需要与上年进行比较的,应同口径同期比较。各行业“综述”可以在反映2010年成效的基础上,对“十一五”的成效进行简要总结。各行业和综合部门要一并选送相关图片或表格,以丰富农业条目的表现形式。

三、按时供稿。由于贵州年鉴社机构改革等原因,此次年鉴组稿工作布置稍晚,时间较紧。请各部门(单位)抓紧组织撰稿,通过牵头部门于620日前将词条稿及相关图片、表格以电子邮件报送委办公室。各牵头部门要主动联系相关部门(单位),相关部门(单位)要主动配合、提前供稿给牵头部门汇总和校核。词条稿报出前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撰稿人应当署名,可以署单位,也可以署个人。

联系人:何光前电话:5283551

电子邮箱:hegq2005@163.comQQ:180332277

附件:12011年贵州年鉴农业分科组稿分工安排

2、《贵州年鉴》省直单位组稿原则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章)

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1

2011年贵州年鉴农业分科组稿分工安排

综述类条目:由委办公室、宣传处(农宣中心、信息宣传中心)、人事处、调研处、法规处(执法总队)、计划处(区划中心、西培中心)、财务处、审计处、农经处(农经站)、新农村处、科教处(农广校、牧校)、市场信息处(质量信息中心)、质量安全处(绿色食品中心、质量信息中心、质检中心)、生态能源处(能源站、资环站)、外经处(外经中心)、农垦处分别供稿。

种植业类条目:由种植业综合处(粮油处、经作处、农经处[茶叶]、农推站、种子站、种子质检站、土肥站、植保站、果蔬站)供稿。

畜牧业类条目:由畜牧办(各内设处、畜牧站、草地站、疫控中心、动监所、药监所)供稿。

农产品加工与农村服务业类条目:由乡企办(各内设处、担保中心、乡企推广站、环保卫生站)供稿。

农机化类条目:由农机办(各内设处、农机推广站、农机监理站、农机校、机电学校、山地所、农机化杂志社)供稿。

渔业类条目:由渔业处(渔业局、水产站)供稿。

上述括号前为牵头部门,括号内为相关部门(单位)。

附件2(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