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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1年度贵州省“三百工程”项目经费的通知
各市(州、地)财政局、农委、畜牧(水产)局,相关省直管县(市、特区)财政局、农业(农牧、农林)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GYQMANDlt;贵州省“三百工程”实施方案GYQMANDgt;的通知》(黔委厅字[2008]76号)的精神,做好2011年度 “三百工程”工作,经研究,现一次性下达2011年度“三百工程”示范项目资金1000万元(详见附表),该资金为2011年一村一品特色产业扶持资金,请列入201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06“技术推广与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州、地)、县财政部门和农业部门要将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地转拨给项目实施单位。
二、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农户物化补贴和建立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样板,及项目实施、监督检查等。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年度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项目,建立健全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加强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相关市(州、地)、县(市、区、特区)农业主管部门为辖区内项目建设的直接监管部门,请务必搞好项目建设工作的指导、监管和督查,保证项目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并于年底前及项目年度任务完成后将项目完成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报送省财政厅(农业处)、省农委(财务处、科教处)。
联系人及电话:
省农委财务处肖冀霞0851-5283228
科教处邹学毅0851-5285654
附件:2011年度贵州省“三百工程”项目资金安排表
二○一一年九月三日
主题词:农业三百工程△经费通知
抄送: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审计厅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2011年9月4日?xml:namespace>印
校对:邹学毅共1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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