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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尽快办理行政执法证有关事宜的通知(黔农办发[2011]2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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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地)农委、畜牧水产局:

全省统一举行的农业系统行政执法证考试试卷阅改和成绩统计工作已经结束。为尽快办理此批行政执法证,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主动联系本地政府法制部门,尽快取得公共试卷部分的成绩,对考试成绩(公共法、专业法)进行汇总,并通知各县(市、区、特区)农业部门。

二、经与省政府法制办商定,本次考试成绩的合格线确定为:公共法60分,专业法80分。

三、各县(市、区、特区)农业部门应依据《贵州省农业委员会、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农业部门行政执法证换发、管理工作的通知》(黔农发[2011]180号),对达到分数线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立即组织填报《申领贵州省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名册》(见附件)。

四、申领行政执法证件的费用。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贵州省行政执法证〉和〈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证〉工本费标准的通知》(黔价费〔2007〕45号)规定,申领2010版贵州省行政执法证的证件工本费为18元,由行政执法人员所在单位承担,由各市(州、地)农业、畜牧部门收取后统一交省政府法制办指定账户。

五、请各地争取于10月20日前将各县(市、区、特区)以及本机关部分《申领贵州省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名册》,包括纸质表格2份及电子表格(EXCEL格式)、照片电子文档(JPEG格式),统一报送省农委(法规处)。

联系人:陈蕾(0851—5285859;1165912693@qq.com)

袁江(0851—5288344;yj110123@sina.com)

附件:申领贵州省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名册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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