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贵州大学等12家单位为贵州省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农业创业培训基地的通知(黔农发[2011]242号)
黔农发﹝2011﹞242号
关于认定贵州大学等12家单位为贵州省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农业创业培训基地的通知
各市(州、地)农委,有关培训机构:
根据省农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1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农发〔2011〕216号)和省农委《关于做好2011年贵州省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黔农发〔2011〕188号)要求,经培训机构自主申报,各市(州、地)阳光工程项目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推荐,并对新申报培训机构进行实地检查,省阳光工程办公室审核,在贵州农业信息网上公示无异议,我委认定符合条件的贵州大学等12个单位为贵州省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农业创业培训基地。
各市(州、地)项目主管部门要根据认定农业创业培训基地情况,及时分解培训任务,做好与培训基地对接工作,制定工作方案,选定培训专业,完成培训工作。承担“阳光工程”农业创业培训机构要加强教学管理和教材建设、切实提升培训师资和教学水平,认真钻研,勇于探索,严格按照全国农业创业通用培训规范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培训工作。
附件:贵州省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农业创业培训基地名单
二○
主题词:农民培训阳光工程通知
附件:
贵州省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农业创业培训
基地名单
1、贵州大学
2、贵州省畜牧兽医学校
3、遵义职业技术学院
4、安顺职业技术学院
5、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业科学研究所
6、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7、铜仁职业技术学院
8、毕节职业技术学院
9、六盘水方圆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10、钟山区智博培训学校
11、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12、贵州省兴义市高级职业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