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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贵州大学等12家单位为贵州省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农业创业培训基地的通知(黔农发[2011]2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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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农发﹝2011242

关于认定贵州大学等12家单位为贵州省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农业创业培训基地的通知

各市(州、地)农委,有关培训机构:

根据省农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1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农发〔2011216号)和省农委《关于做好2011年贵州省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黔农发〔2011188号)要求,经培训机构自主申报,各市(州、地)阳光工程项目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推荐,并对新申报培训机构进行实地检查,省阳光工程办公室审核,在贵州农业信息网上公示无异议,我委认定符合条件的贵州大学等12个单位为贵州省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农业创业培训基地。

各市(州、地)项目主管部门要根据认定农业创业培训基地情况,及时分解培训任务,做好与培训基地对接工作,制定工作方案,选定培训专业,完成培训工作。承担“阳光工程”农业创业培训机构要加强教学管理和教材建设、切实提升培训师资和教学水平,认真钻研,勇于探索,严格按照全国农业创业通用培训规范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培训工作。

附件:贵州省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农业创业培训基地名单

二○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主题词:农民培训阳光工程通知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20111021

校对:王瑶 35

附件:

贵州省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农业创业培训

基地名单

1、贵州大学

2、贵州省畜牧兽医学校

3、遵义职业技术学院

4、安顺职业技术学院

5、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业科学研究所

6、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7、铜仁职业技术学院

8、毕节职业技术学院

9、六盘水方圆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10、钟山区智博培训学校

11、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12、贵州省兴义市高级职业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