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严防诈骗犯罪活动的紧急通知(黔农办发﹝2011﹞284号)
各市(州、地)农委、畜牧(水产)局,毕节地区农机局,委机关各部门、委属各单位:
最近,社会上不法分子利用冒名电话等手段进行诈骗活动,极具欺骗性,严重干扰了机关正常工作。委领导对此高度重视。现将有关要求重申如下: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警惕,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特别是当前全省农委系统机构改革、地方换届之际,更要注重严防和制止各种诈骗犯罪活动。
二、对任何以我委或委属部门、单位名义,以及冒充委领导干部及其相关人员向各级农业部门、企业或个人介绍项目、收取费用和推销资料、寻求赞助等行为,要认真甄别,严加防范。涉嫌诈骗犯罪的,要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三、对我委工作人员以电话方式通知、联系的业务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记录,问清情况,规范办理。如有疑问,应及时核实。否则,不予受理。
四、各单位要做好通讯录等资料的保密工作,防止信息外泄,被不法分子利用。
请各部门尽早将本通知事项通报各基层单位,共同采取切实措施,做好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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