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公告
第19号
根据农业部、国家质监总局《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规定,依照《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程序》,现认定大方县贵州举利现代农业专业合作社等139家单位申报的产地为贵州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并颁发《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证书》。其中,种植业产地95个,产地规模40271.38公顷;畜牧业产地41个,产地规模320.54万头(万只、万羽);渔业产地3个,产地规模9.29公顷。证书有效期从2011年12月起至2014年12月止。
特此公告
附件:贵州省第二十九批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名单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