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第12号部长令)和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工作的有关要求,经委托各市(州、地)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进行现场检查、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审核,现认定我省439个已到期无公害农产品产地通过产地复查换证。本批次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证书有效期从2011年12月起至2014年12月止。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