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农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省农委考核,批准韦国英等40人种子检验员资格;颁发《种子检验员证》;批准刘星萍等8人增加种子检验员类别,变更其《种子检验员证》中有关类别的内容。
批准王德等23人种子检验人员资格,颁发《种子检验人员证》;批准吴尚银等6人增加种子检验人员类别,变更其《种子检验人员证》中有关类别的内容。
附件:1、贵州省农业委员会批准的农作物种子检验员名单(第六批)
2、贵州省农业委员会批准的种子企业检验人员名单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