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春茶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
关于加强春茶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
黔农发办〔2012〕77号
各市(州)农委、茶叶主产县(市、区、特区)农牧(农业、农林)局:
茶叶质量安全是我省茶产业的生命线、竞争力的保障,要严防死守。春茶生产在即,新茶将陆续上市,为确保我省茶产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各地特别是茶叶主产县农业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春茶质量安全,严格茶园、加工和市场监管。现就加强春茶质量安全监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引导科学施肥用药,确保茶园安全。各地农业部门要深入茶区,加强茶园施肥用药等安全知识宣传。引导茶农按照“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针对病虫发生规律,运用化学防治、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措施,经济、安全、有效地控制病虫害。加强安全用药的监管检查,严禁茶农使用茶园禁限农药,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间隔期内不得采摘鲜叶。今年低温时间长,有的茶农想方设法促进茶芽快速生长,茶芽生长粗壮,提前采摘。为此,农业部门要加强监管,引导茶农尽量不使用催芽肥、生长素等可能带来危害的化学用品。
二、严格执行加工质量安全制度,防止茶叶加工污染。在茶叶生产环节,引导加工企业按照标准生产,严禁使用添加剂,杜绝使用铅铬绿。茶叶加工与拼配过程按产品标准化、连续化生产工艺要求,做到茶叶加工不落地,实现茶叶加工流程清洁化。在操作中避免人为污染,茶叶分类堆放,避免交叉污染。
三、严格市场监管,把好产品质量终端关。各地农业部门要对产地茶青市场进行抽验,从源头上控制质量安全。对新上市产品进行抽检,检查产品的农残、重金属等指标,凡发现农残或重金属超标的产品,要将检测结果及时移交工商部门处理。农业部门要追查产品源头,对产区加强处罚。会同质监部门查处产品标识违法行为,杜绝假冒伪劣产品。
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主题词:茶叶 质量安全 监管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