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贵州省农业丰收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文件 |
黔农发〔2012〕196号
关于做好2012年度贵州省农业丰收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畜牧(水产)局、省属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2年度我省农业丰收奖申报、评审工作,根据《贵州省农业丰收奖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省办法》)和《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全国办法》)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各市(州)、县(市、区)承担的项目,向所在市(州)农业丰收奖评选小组(设在农委)申报;省属单位承担的项目向省农业丰收奖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
二、材料要求
(一)材料齐全
报奖项目须提供以下材料:
1、《省办法》第十条规定全套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1份(原件红章);
2、另附申报书一式3份、贵州省农业丰收奖获奖项目内容摘要和贵州省农业丰收奖发奖情况登记表一式1份(发奖情况登记表上发奖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姓名须是与盖公章原件相一致全称,并附电子文档)。
各市(州)农业丰收奖评选小组须提供以下材料:
贵州省农业丰收奖项目汇总表(各评选小组初评推荐所有项目汇总)一式2份(附电子文档)。
(二)内容真实
申报丰收奖的单位,应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各市(州)农业丰收奖评选小组,应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保证申报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三)格式统一
除完成人本人和验收、鉴定专家签字外,其他材料均须打印。申报书、主要完成人情况表、项目工作总结、技术总结、成果鉴定书、县级以上(含县级)农业或统计部门成果应用证明等材料须使用规定的统一格式。凡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报奖材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评审。
三、其他相关要求
(一)省丰收奖遵循不重复报奖的原则,凡获得过国家、农业部科技奖励、省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奖的项目,不得再申报省丰收奖。
(二)省丰收奖奖励对象必须是为项目设计、研究开发、示范推广、培训和组织管理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项目主要完成人和主要完成单位。行政机关(含参公管理单位)、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不得作为丰收奖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只负责组织领导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主要完成人。一、二、三等奖最多可分别奖励20名、15名和12名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人以贡献大小排序。主要完成人必须是参加本项目实际工作1/3以上时间,对项目的设计、技术创新、示范推广、培训和开发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者;同一人同一年内不得作为两个以上(含两个)报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多次报奖则取消其报奖资格。报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员中,县级以下(含县级)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比例不得低于60%,乡镇农技人员和农民技术员所占比例不少于总人数的30%,在前10名主要完成人中,县、乡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应达到上述相应比例。主要完成人的身份关系以当事人的人事、工资所在单位为准,蹲点、挂职、煅炼、派驻期间临时单位均不能视为项目完成人员所在单位。人员身份在参加项目后有变动的,需注明变动时间、原因,并附相应证明材料。
(三)与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衔接问题。
2010年9月,农业部修订并发布了《全国办法》,修订后的全国丰收奖设置了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奖励取得显著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农业技术推广项目,设一、二、三等奖。为了鼓励我省广大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申报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今年贵州省农业丰收奖申报、评审工作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与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衔接。
1、关于奖励范围。修订后的全国丰收奖奖励对象和范围明显扩大,奖励项目既包括政府立项的各类农业科技推广项目,也包括各类委托项目和自选项目,只要取得实际推广业绩,就可申报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省丰收奖比照执行。
2、关于报奖项目技术评价(鉴定)。《全国办法》第17条规定,地方单位牵头完成的成果由所在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或评价(鉴定);部属单位牵头完成的成果由项目下达单位或农业部科技成果管理部门组织验收或评价(鉴定)。为了便于我省各市(州)省丰收奖获奖项目(特别是一等奖项目)申报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并避免重复评价(鉴定),各市(州)评选小组要认真对初推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在初评前,提出各地拟推省农业丰收奖一等奖项目名单,报省办公室,由省办公室汇同各地评选小组组织项目技术评价(鉴定)。
3、关于经济效益计算。省农业丰收报奖项目经济效益按农业部奖励规定的经济效益计算办法进行测算,并提供相应经济效益报告和应用证明(应用证明统一用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应用证明,格式见附件)。
四、时间要求
各市(州)评选小组,于2012年11月20日前,将初评推荐项目报省农业丰收奖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属单位的报奖项目,于2012年11月10日报前省农业丰收奖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今年,各地的推荐名额不作限制,要严格把握标准,规范申报材料,保证初评和推荐工作质量。
贵州省农业丰收奖相关附件请从“贵州农业信息网--行政通知”下载,网址http://www.qagri.gov.cn。
联系人:省农委科教处陈涛龙毅
联系电话:0851-52825355288491
电子信箱:chentao5282535@163.com
2012年10月15日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2012年10月15日印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