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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第五次监测结果进行公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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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农产办[2013]2

各市(州)农委、有关企业:

根据《贵州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经企业申报、地区推荐、联席会议工作组实地考察、专家评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征求意见、《贵州农业信息网》公示等程序,农业产业化经营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第五次监测结果如下:兴义市鲁屯油脂加工厂220家农业产业化经营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合格(见附件1)贵州苗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因其经营不善、对农户带动不明显,但主导产业符合省优势产业导向,决定给予二年的黄牌警示(见附件2)警示期满后,经省农业产业化经营联席会议研究,视其情况确认保留或取消其省级龙头企业资格贵州民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因达不到省级龙头企业的标准和要求,监测不合格,不继续作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见附件3)。现予公布。

附 附件1:第次监测合格农业产业化经营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名单

附件2:第次监测黄牌警示农业产业化经营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名单

附件3:第次监测不合格农业产业化经营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名单

20132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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