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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检查的通知(黔农办发【2013】3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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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农委:

为了贯彻落实农业部有关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清理的部署,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完善制度。省农委决定在全省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检查,进一步推进“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组织领导情况。主要包括:市(州)成立农村集体“三资”清理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清理工作方案、动员培训宣传、组织开展检查等方面的情况。

(二)信息化平台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各级建立的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情况;市(州)、县(市、区)、乡(镇)计算机联网情况;通过“三资”清理和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恢复集体资产管理机构情况。

(三)清理结果情况。主要包括:完成“三资”清理村的数量、未开展“三资”清理村的数量及其未开展的原因;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负债清查核实情况;资产和资源的承包、租赁等经济合同清理情况;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等

(四)制度建设情况。主要包括:财务收入、开支审批、财务预决算、财务公开等资金管理制度;资产定期清查、资产台账、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等资产管理制度;资源登记簿、公开协商和招标投标、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集体建设用地收益专项管理等资源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二、检查材料上报时间

请各市(州)认真做好“三资”清理和自查工作,并将自查报告和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情况调查表、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结果汇总表于12月13日前报省农委。

2013年11月4日-22日农业部和省农委将对我省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检查,请各市(州)作好相关准备工作。

联系人:安亚飞(农经站)08515283345

传真:0851—5280734

邮箱:gzscyh@sina.com

附件:1.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情况调查表

2.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结果汇总表

201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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