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农业综合执法有关情况的通知(黔农办发【2013】352号)
各市(州)农业委员会、畜牧兽医(水产)局,仁怀市、威宁县农牧局:
为全面了解和总结各地农业综合执法开展情况,现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报送农业综合执法有关情况的通知》(农办政〔2013〕22号)转发你们,请按照要求,及时报送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总结报告,并填写《2013年农业综合执法统计表》(相关格式见附件),于2013年12月20日前将上述材料以正式文件报省农委(省农业执法总队),同时发送电子文档。
联系人:徐倩电话:0851-5285859
邮箱:gznyxq@163.com
附件: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报送农业综合执法有关情况的通知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2月4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报送农业综合执法有关情况的通知
(农办政【2013】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
2013年,各地农业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执法的要求,深入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农业综合执法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面了解和总结各地农业综合执法开展情况,现请各省(区、市)报送农业综合执法有关材料。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总结报告
报告应当包括2013年各省(区、市)开展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概况、主要做法和亮点、取得效果和存在问题以及对下一步工作的建议等内容。报告要求内容翔实、重点突出、数字准确,能够充分反映本省(区、市)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成效。
(二)《2013年农业综合执法情况省级汇总表》
请组织本省(区、市)各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填写《2013年农业综合执法统计表》,由省级农业主管部门进行汇总并制作《2013年农业综合执法省级汇总表》。
二、报送时间
请各省(区、市)于2013年12月25日前将上述两个材料以厅文形式报送至我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同时发送电子版文件。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此次情况报送是全面了解各地农业综合执法开展情况的重要方式和途径,也是总结经验、确定下一步工作思路的重要基础,各省(区、市)要高度重视,全面了解、如实反映有关情况,认真撰写总结报告。
(二)认真审核。各省(区、市)要按照统计表的各项具体要求,认真审核相关数据,确保数据准确;要全面细致地进行总结,确保内容真实,不弄虚作假。
(三)按时报送。此次情况报送对相关总结材料的要求高、时间紧,请各省(区、市)及早部署,把握进度,按时报送。
联系人:陈朱勇
联系电话:010-59192729、59192784(传真)
电子邮件:zfszfjdc@163.com
附件:1.2013年农业综合执法情况统计表
农业部办公厅
2013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