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4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通知(黔农办发【2013】377号)
委机关各部门、委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省农委财政涉农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工作的预防、监督和服务职能,努力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根据《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内部审计工作暂行规定》,2014年,我委内部审计工作将进一步加强委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监督和评价,促进内部控制规范管理,为实现全委“三农”工作目标做好服务。现将2014年内审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审计任务
(一)委属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
按照委领导对委属财务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三年覆盖一次”的要求,在充分考虑审计资源、审计成本等各因素的基础上,确定2014年事业单位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事业单位的范围是:省机电学校、省畜牧兽医学校、省农业机电学校、省农机化促进中心、省农业机械技术推广总站、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省农业资源环境管理站、省农业资源区划研究中心、全国农业资源区划西南培训中心共9家委属事业单位。
审计内容:2013年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必要时可延伸至以往年度。
(二)审计调查
针对2013年被审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调查,重点对审计报告要求纠正事项、对审计建议采取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调查。
(三)其他审计
1、接受省农委人事部门委托,开展委属单位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具体范围待定。
2、承担上级部门或省农委领导交办的审计事项。
二、审计方式
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审计调查均以自主审计为主。审计任务较重时,可在委相关部门或委属单位抽调人员参加审计工作。
三、审计组织和时间安排
以上审计任务由委审计处根据《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内部审计工作暂行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在审计的基础上,形成有事实、有数据、有针对性建议和观点的审计报告或审计调查报告。全部审计任务在当年11月底前完成,具体审计任务启动时间以审计处的审计通知为准。
201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