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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委关于抓紧做好2013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项目验收和以奖代补资金兑现工作的通知(黔农财〔2014〕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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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农委(畜牧兽医局),仁怀市农牧局

为推进全省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我委以黔农发2013165号文件批复各地实施2013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项目。现建设期限(20131231)已过,按照项目批复要求,省级财政投资不足50万元的项目委托市(州)和县级畜牧部门组织进行验收,现就项目竣工验收和资金兑现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黔农发2013165号文件批复实施,且省级财政投资不足50万元的2013年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项目。

二、验收时间

各市(州)畜牧部门20142月底前组织完成项目验收,并将验收总结和《2013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项目竣工验收表》(见附件)226汇总后行文报省农委。

三、相关要求

(一)各实施单位要按照省财政厅、省农委资金批复和实施方案批复文件要求,认真做好相关文件、报告、公示材料、图片、票据等原始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

(二)各相关市(州)、县畜牧部门在《2013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项目竣工验收表》上签署验收意见,明确是否可以兑现项目以奖代补资金,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省、市、县各留存一份)。

(三)省农委对委托市(州)畜牧部门验收的项目,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抽查结果作为该市(州)项目执行情况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及时兑现省级财政奖补资金

2013年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项目经市(州)、县验收合格后,县级畜牧部门要及时将省级财政以奖代补资金兑现至项目建设单位,合格一个兑现一个,不得截留、挪用资金或拖延兑现时间。

联系人:谢劲松

话:0851-5286424邮箱:gzxmc@sina.com

附件:2013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项目竣工验收表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2014123

附件

2013年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表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项目批复建设内容

实际完成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及管理情况

项目建设及养殖档案是否健全

县级畜牧部门督导是否到位

存栏数(头)

出栏数(头、只)/

产蛋量(吨)

2012

2012

2013

2013

县级畜牧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单位(公章):

市(州)级畜牧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