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开展
2014年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
示范县、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委员会、旅游局,仁怀市、威宁县农牧局、旅游局:
现将《农业部办公厅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开展2014年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的名单由各市(州)农业委员会、旅游局共同协商认定,并联合行文上报。
2、严格按照(农企发〔2013〕1号)文件的要求和申报条件,组织申报材料。申报示范县、示范点材料要求详细完整,数据真实。
3、申报国家级示范点原则上是省级示范点。
4、各市(州)农业委员会和旅游局请于
联系方式:
1、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农村服务业发展处
联 系 人:张 焰 王艳艳
电话:0851-5982617,5985464
传真:0851-5982617
电子邮箱:ncfwyfzc@163.com
2、贵州省旅游局财务规划处
联 系 人:李 曦
电话:0851-6810944
传真:0851-6810944
电子邮箱:316215325@qq.com
附件:农业部 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休闲农
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和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贵州省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