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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委关于组织申报贵州省2014年能繁母牛繁殖场建设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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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农委(畜牧兽医局),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农牧局、威宁县畜牧产业局:

针对当前牛肉供给偏紧,市场价格高位运行,肉牛存栏持续下降,能繁母牛严重不足的严峻形势,为增加能繁母牛存栏数量和牛肉产量,确保市场有效供给,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实施能繁母牛繁殖场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申报相关事宜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增加肉牛发展总量和确保市场牛肉有效供给为目标,提高能繁母牛存栏比重,扶持具有明显资源和竞争优势、辐射带动作用强的肉牛繁殖场。发挥地方肉牛品种优势,引进西门塔尔、安格斯、利木赞等国外专用优良品种,开展杂交改良,发展优质肉牛。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政府扶持,多方筹资,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实施项目。优先支持投资能力强、资源条件好、生产经营机制灵活、采取自繁自养模式,能繁母牛存栏达到一定标准的省级以上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或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增加基础母牛存栏量,提高肉牛良种繁育能力和供种能力,推进贵州山地生态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资金安排

省级财政总投资5000万元,在全省建设20个肉牛繁殖场。分一、二类予以财政补助,一类场每场补助300万元,二类场每场补助200万元。财政资金主要用于购进能繁母牛、建设圈舍及相关生产设施。

省级财政资金与企业自筹资金比例为3:7(企业自筹资金占项目总投资70%以上)。省级财政资金在项目批复实施后,先拨付30%至建设单位,剩余资金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待项目建设完成审计、经省级验收合格后兑现至建设单位。

三、申报条件

(一)当地政府重视肉牛产业发展,积极整合项目资金发展肉牛产业,对养殖场水、电、路、草地等基础设施建设有实质性的扶持政策和资金投入。

(二)建设单位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经济实力,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有较强的自筹资金能力;拥有肉牛养殖、繁育、生产经营管理必须的技术力量,财务制度健全,资金管理使用规范,满足项目建设和经营管理的需要;法定代表人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诚信记录;优先扶持能繁母牛存栏达到一定标准的省级以上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或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三)建设单位落实能繁母牛建设项目所需的生产建设用地、放牧和饲料地;肉牛场稳定的饲草饲料用地不低于1000亩,项目建设用地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养区内。

(四)建设单位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经营管理机制,能保证项目按计划建成和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承诺项目建成验收兑现财政奖补资金后两年之内不转让、三年之内不转产。

(五)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养殖场存栏能繁母牛200头以上。

四、申报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项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公开竞争申报,县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择优和诚信要求推荐项目建设单位,经市(州)级畜牧部门审核后,填报《贵州省2014年能繁母牛繁殖场建设项目推荐表》,编制项目申报书(编制要求见附件)逐级行文上报。

(二)推荐名额:每个市(州)推荐限额3个,贵安新区、仁怀市、威宁县各推荐限额1个。

(三)省农委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上报的项目申报书进行竞争性审查比选,并派员实地考察核实申报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制定《贵州省2014年能繁母牛繁殖场建设项目比选评分表》,按照比选分数排序,确定前20家企业为项目建设单位(得分前10名的为一类场,每个场省级财政补助资金300万元,继后10名的为二类场,每个场省级财政投资200万元),实施方案经评审后批复实施。

(四)经审查比选后获批实施项目的单位,所属县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为项目直接监管单位,市(州)级畜牧部门为项目建设监督单位。

(五)各市(州)、贵安新区和直管县畜牧部门对推荐单位信息真实性负责,经现场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该项目实施资格,并调整至其它地区比选评分靠前的单位实施。

(六)项目建设期限为一年(12个月),项目申报书相关内容需要的附件证明材料齐全,申报书一式3份,于2014年6月18日前将纸质和电子版材料报省农委,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省农委畜牧处 谢劲松

电话:0851-5286424邮箱:gzxmc@sina.com

附件:1.贵州省2014年能繁母牛繁殖场建设项目推荐表

2.2014年能繁母牛繁殖场建设项目申报书(格式)

2014年6月9日

附件1.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申请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万元)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县级畜牧部门意见

(经现场核查,上述填报的信息属实。同意推荐)

负责人(签字):单位(公章):

年月日

市(州)级畜牧部门意见

(经现场核查,上述填报的信息属实。同意推荐)

负责人(签字):单位(公章):

年月日

省级核查意见

核 查 组 长 :

年月日

贵州省2014年能繁母牛繁殖场建设项目推荐表

附件2.

*市(州)*县2014年能繁母牛繁殖场建设项目申报书

项目申报单位

项目监管单位

项目监督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

二O一四年六月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性质

新建改扩建

实施地点

实施单位

法人

监管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期限

1年(12个月)

项目投资及来源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年限

监管单位

项目法人

建设地点

主要建设

内容及规模

建设内容

建筑形式

规模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投资估算(万元)

资金来源

省级

自筹

(一)

建安工程

1

… 

(二)

种畜引进

1 

2 

… 

(三)

仪器设备购置

1

2

(四)

其它

1 

… 

总投资

投资估算表

一、项目实施单位概况

1、基本情况(包括单位性质、法人、建场时间、注册资金、场址布局、圈舍面积、饲草饲料生产及用地、生产设施设备、生产技术力量、总资产、固定资产、当前银行存款余额等基本条件)

2、品种规模情况(总存栏量、能繁母牛存栏量、饲养及引进品种、2013年出栏情况)

3、生产管理情况(包括生产经营管理制度、管理机制、标准化生产、养殖档案管理、养殖效益等情况)

4、防疫情况(包括免疫、卫生消毒、疫病防治防控等情况)

5、治污情况(包括粪污处理、病死畜禽处理设施、处理方法和效果等情况)

二、项目建设内容、投资及申请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支持环节

(一)建设规模、内容及其投资。(省级财政资金主要用于购进能繁母牛、建设圈舍及相关生产设施)

(二)资金筹措方案及申请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支持环节和额度

1、投资及筹资方案。(项目总投资,包括实施主体自筹资金和申请省级财政补助资金额度,省级财政资金与企业自筹资金比例为3:7)

2、申请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支持环节。(省级财政资金主要用于购进能繁母牛、建设圈舍及相关生产设施)

三、项目组织和保障措施

1、组织领导措施。(说明地方党政支持扶持的具体政策及措施,项目的组织管理措施)

2、资金使用管理措施。(明确省级财政资金在项目批复实施后先拨付30%至建设单位,剩余资金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待项目建设通过审计、省级验收合格后兑现)

3、技术保障措施。(包括技术依托单位(指直接对项目实施进行具体指导培训的畜牧部门、科研院所等),实施主体技术状况和技术水平;生产技术规程)

四、项目进度安排

五、项目效益(简要说明项目建成后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六、附件材料目录(材料已经附具的,请在内打√)

1、项目承建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证明复印件,注册资金证明、银行信用等级评定证明、银行存款证明

2、企业平面布局图

3、项目承建单位新征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或土地承包、出让、租赁协议)

4、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出具的环评报告或环境影响登记表

5、饲草饲料用地证明或供草协议

6、《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7、种牛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8、2013年资产负债表

9、营业场所、生产基地照片

10、项目承建单位具备的技术水平证明材料(包括技术人员资质证明资料和技术依托单位证明等)

11、养殖场备案登记表、养殖档案

12、县级以上畜牧主管部门出具的当前企业存栏、疫病证明。

13、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称号或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授牌证明

14、地方政府在项目区域整合实施肉牛养殖、草地建设等相关项目的文件、资料

15、其它附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