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公告
第54号
根据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规定,依据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工作规定,现认定贞丰县挽澜乡马铃薯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单位申请的30个无公害农产品产地通过复查换证,颁发《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证书》。其中,种植业产地4个,产地规模3433公顷,养殖业产地26个,养殖规模1123.26万头(万羽),证书有效期从2014年6月3日起至2017年6月2日止。
特此公告
附件:贵州省第十一批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复查换证名单
201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