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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公告 第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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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公告

54

根据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规定,依据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工作规定,现认定贞丰县挽澜乡马铃薯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单位申请的30个无公害农产品产地通过复查换证,颁发《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证书》。其中,种植业产地4个,产地规模3433公顷,养殖业产地26个,养殖规模1123.26万头(万羽),证书有效期从201463日起至201762日止。

特此公告

附件:贵州省第十一批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复查换证名单

201463

44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