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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公告(第 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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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我委考核,批准代洪江等19人种子检验员资格,颁发《种子检验员证》;批准潘开琴等3人增加检验员类别,变更其《种子检验员证》中有关类别的内容。批准喻时周等48人种子检验人员资格,颁发《种子检验人员证》;批准马敏富等3人增加种子检验人员类别,变更其《种子检验人员证》有关类别的类容。批准王会明变更受聘单位,换发《种子检验人员证》。

特此公告。

附件:1、贵州省农业委员会批准的农作物种子检验员名单(第八批)

2、贵州省农业委员会批准的种子企业检验人员名单

3、贵州省农业委员会批准变更的种子检验人员名单

2014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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