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农委 关于下达2014年省级财政渔业发展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14〕184号]
各市(州)、财政局、农业(畜牧兽医、渔业)局:
为全面提高渔业管理水平,加强渔政执法、渔船管理和资源保护工作力度,推进健康养殖,使渔业增效、农民增收,实现我省渔业可持续发展。经研究,现一次性下达渔业发展资金250万元,请列入201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35“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
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渔政执法、文明执法窗口创建、渔船安全监管、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等工作的补助。各级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实行专账核算,做到专款专用,并在项目资金安排上向计生户倾斜。涉及政府采购的,按属地管理原则,办理相关政府采购程序。项目完成后,各单位要及时做好项目总结和资金使用报告,并于年底将实施结果报省农委。
附件:1、2014年渔业发展资金安排情况表
2、2014年渔业发展资金分配明细表
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201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