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第六次监测结果进行公布的通知(黔农产办〔2015〕3号)
各市(州)、仁怀市、威宁县农业产业化经营办公室,贵安新区农水局,有关企业:
根据《贵州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经企业申报、市(州)审核推荐、省农委审查和委办公会审议通过、省农业产业化经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征求意见、省政府分管领导同意、《贵州农业信息网》公示等程序,农业产业化经营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第六次监测结果如下:
一、贵州金州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353家农业产业化经营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合格,保留省级龙头企业称号(见附件1)。
二、兴义市忠祥养殖场等17家企业因股东解散、管理混乱、黄牌警示期经营情况仍未好转等原因,已停产或不能正常生产经营,经多次催促未提交监测材料,监测不合格,取消省级龙头企业称号(见附件2)。
三、金沙县半山腰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因其经营不善、对农户带动不明显,但主导产业符合省优势产业导向,决定给予二年的黄牌警示(见附件3)。警示期满后,经省农业产业化经营联席会议研究,视其情况将确认保留或取消其省级龙头企业资格。
现予公布。
附件1:第六次监测合格农业产业化经营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名单
附件2:第六次监测黄牌警示农业产业化经营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名单
附件3:第六次监测不合格农业产业化经营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名单
2015年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