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机关各部门、委属各单位: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现将《欢迎继续关注“贵州省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平台的函》转发给你们,请你们动员本部门、本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关注“贵州省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平台,并将关注情况于2015年3月18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宣传处反馈。
联系人:罗明
联系电话:85281127
邮箱:3130161829@qq.com)
附件:温馨提示:欢迎继续关注“贵州省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平台的函
委宣传处
201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