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关于进一步防范汛期农业灾害事故和加强灾区生产自救的紧急通知(黔农发电[2015]19号)
各市(州)农委、畜牧局,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威宁县农牧局:
今年我省进入汛期以来,出现多次强降水及强对流天气过程,给农业生产造成严重影响。近日,农业部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灾区农业生产自救的紧急通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灾害事故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为贯彻农业部和省委、省政府通知要求,切实抓好当前防汛救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汛期农业灾害事故防范
汛期渔船和农机作业安全隐患大,各地农业部门要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要求,深刻吸取省内外灾害事故教训,时刻绷紧忧患意识、责任意识的弦,始终保持高度警觉,采取扎实有效措施,构筑起坚实的安全防线。加强对渔业船舶企业和船主、场所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渔船违章作业、违章载客、违章改建等行为,加大对渔船非法营运及船员无证驾驶和酒后作业的查处力度。恶劣天气严禁渔船下水作业,一律要求靠岸停泊。加强管辖水域的巡航巡查,及时纠正渔船乱停乱靠的行为,巡查锚地停泊秩序及渔船监管值班情况,防止渔船发生走锚漂流撞坝、沉船事故。加强防汛抗灾机具安全使用知识宣传,确保农机作业安全。
二、迅速组织动员,及时开展农业生产自救
目前正值春播作物生长发育的重要阶段,部分夏收小麦和马铃薯正是收获季节,也正是打田栽秧的关键时期。各地农业部门一定要坚定夺取全年粮食丰收目标不动摇,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充分认识当前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防汛救灾作为当前“三农”工作的重要任务,迅速组织农业部门干部和技术人员深入重灾区、深入生产一线,调查了解灾情,落实救灾措施,指导农民开展生产自救,切实减轻灾害影响和损失。
三、加强技术指导,做到科学抗灾救灾
各地农业部门要加强与气象、水文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天气、水文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适时启动应急预案。要针对强降雨天气可能引起的各类灾害,结合当地主要农作物苗情长势、生产特点和畜牧养殖品种,组织专家制定科学的防灾减灾预案,做到技术方案早出台、救灾物资早落实、防御措施早到位。要抓住降雨间隙,加强组织调度,及时收获成熟的小麦和马铃薯,确保颗粒归仓。要组织人员对大棚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加固。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宣传,帮助农民提前做好防洪抗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灾情发生后,要深入灾区,认真核查评估灾情,科学评估灾害影响,加强分类指导,因地制宜落实救灾措施,及时组织指导农民搞好生产自救,协助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安抚等工作。要加强技术服务,坚持分类指导。对已绝收的旱地,及时改种蔬菜、红薯等作物,低海拔地区还可以种植夏玉米;受灾秧田,要抓好秧苗的余缺调剂,调剂无法满足的水改旱,种植蔬菜、红薯、夏玉米等,确保满栽满插;受灾的田块要抓好洗苗、扶苗、追肥等;对受灾养殖场(户)要帮助购进饲料、畜禽仔苗等生产必需物资,及时恢复正常生产,做好灾后场地消毒和因灾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同时做好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努力减轻灾害损失,确保灾后农产品质量安全。对水毁的农田,配合做好修复工作。
四、强化应急值守,切实帮助灾区解决生产实际问题
要坚持应急值守,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灾情发展,强化灾情调度,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反映洪涝灾情和防汛救灾工作进展。各地要组织灾区农业部门干部和技术人员,采取包县包乡包村指导等形式,进村入户,责任到人,切实帮助农民解决生产实际问题。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