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休闲渔业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的通知(黔农发〔2015〕92号)
各市(州)农委、畜牧水产局,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威宁县农牧局:
为进一步促进休闲渔业示范创建工作,促进休闲渔业健康发展,农业部办公厅近日印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休闲渔业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农办渔〔2015〕35号)。现将该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开展休闲渔业示范创建工作,并结合《全国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创建标准》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于6月30日前将申报名单及有关申报材料一并报省农委渔业局。
联系人:何文、田学一,联系电话:0851-85280243,85284467(传真)。
附件: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休闲渔业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
201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