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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委关于对2015年度贵州省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清镇市等85个项目县(市、区)实施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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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委关于对2015年度贵州省基层农业技术

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清镇市等85个项目县

(市、区)实施方案的批复

各市(州)农委,各项目县(市、区)农牧(农业、农村)局,白云区蔬菜办,乌当区农技中心:

经各市(州)农委审核,报来2015年度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经市、州审核所上报的实施方案。

各项目县(市、区)须严格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围绕主导产业发展和现代山地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的实际需要,强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通过建设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培育农业科技示范户、提升基层农技队伍素质等工作开展,进一步充分发挥农业技术推广的作用,促进主导产业发展,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各项目县要规范项目管理,严格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项目资金的安排及使用,严格按照省农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GYQMANDlt;2014年贵州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GYQMANDgt;的通知》(黔农发〔2014100号)的规定,及各县年度实施方案安排计划执行。

2015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