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有关材料的通知(黔农办发〔2015〕296号)
各市(州)农委、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威宁县农牧局:
根据今年工作安排,为了解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改革进展情况,请及时报送相关材料。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
1、本地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
2、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3、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二)村级集体资产股份量化改革试点情况
1、《省农委关于村级集体资产股份量化改革试点工作的批复》(黔农发〔2015〕109号)下发后试点进展情况。
2、试点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3、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三)“双超村”创建情况
1、《省农委关于印发GYQMANDlt;人均收入超过万元、集体经济收入超过百万元“双超村”创建方案GYQMANDgt;的通知》(黔农发〔2015〕78号)下发后“双超村”创建工作情况。
2、“双超村”发展情况。
3、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二、报送要求
(一)各市(州)、贵安新区,仁怀市、威宁县,对本地区的情况进行收集整理,形成汇总材料,分别于2015年9月20日、12月20前,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改革情况及相关报表(附件1、附件2)一并报送我委。
(二)各地在报送纸质材料(需盖公章)的同时,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电子文档。
(三)湄潭县另需报送“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的专题材料。2015年9月20日前,报送试点的进展情况;2015年11月15日前,按照农业部农经发〔2015〕7号文件要求报送试点的年度进展报告。试点进展情况和年度进展报告,以县人民政府名义报送我委,同时抄报遵义市农委。
联系人:张泽丙联系电话:0851—85283552
附件:1、贵州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统计表
2、贵州省村集体经济股份量化改革试点工作进度表
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