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十三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暨首届农产品地理标志参展工作的通知(黔农办发〔2015〕307号)
各市(州)农委、畜牧(水产)局,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威宁县农牧局,地理标志农产品所在县农业(农牧)局:
第十三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将于2015年11月7日—10日在福建省福州市举办,本届农交会设立农产品地理标志专门展区。按照《关于做好第十三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农产品地理标志展区展览工作的通知》(农质安函〔2015〕116号)要求,结合前期开展的参展意向调查,为做好我省农产品地理标志参展的组织工作,现就相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区名称、日期和地点
名称:农产品地理标志展区
日期:2015年11月7日—10日。11月7日为专业参观日,8—10日为社会观众参观日。4—6日布展,10日下午撤展。
地点: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
二、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参展工作
通过前期意向调查和筛选,共有石阡苔茶、从江香猪、罗甸脐橙、水城猕猴桃等12个获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的产品(见附件1)参展。各市(州)、有关县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展会,精心组织参展学习,抓好落实本辖区范围的产品和参展单位。对于此次未有参展产品的(见附件2),各单位要在宣传上下功夫,认真做好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的宣传资料收集工作。参展相关要求如下:(一)参展产品。参展产品必须是获得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的产品,且参展单位必须是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证书持有人或是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授权协议的企业(合作社);参展产品包装上的产品名称必须与申报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证书上的名称一致;参展产品的标志使用须严格按照《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和《地标公共标识设计使用规范手册》进行设计印制及张贴;请参展单位提前备足货源,自行携带参展产品前往福州,于11月4日—6日在海峡国际会展中心农产品地理标志展区贵州展团区域布展;各地要认真收集地理标志产品参展的宣传资料,包括企业及产品宣传资料(宣传资料尽可能成册、精美)、宣传图片(图片大小在5M以上)、宣传视频(原则上不超过10分钟)。(二)对于未有参展产品的,各地只需按要求将辖区内获证产品的宣传资料统一收齐后,包括制成册的企业及产品宣传资料(宣传资料尽可能成册、精美)、宣传图片(图片大小在5M以上)、宣传视频(原则上不超过10分钟)。宣传资料及图片等电子档及纸质版请于9月30日前报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审核。(三)请各市(州)农业部门汇总本辖区内参展单位情况,认真填写《第十三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农产品地理标志展团参展企业汇总表》(附件3)。(四)请各地积极诚邀采购商,认真做好推荐工作,汇总填写《第十三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采购商汇总表》(附件4)。以上表格请于9月22日前报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此次参展的展位费由我委统一支付并统一进行特装,参展期间参展人员费用及参展单位租用设备、设施等费用自理。由于展会期间住宿紧张,请根据需求自行提前预订酒店,交通地图、乘车路线(详见附件5)。
联系人:宋涛贺剑(宣传资料收集)
电话:0851-852804420851-85283759
电子邮箱:sncpjgz@163.com
附件:1、贵州省2015年中国国际农交会农产品地理标志展
区参展产品名单
2、贵州省2015年中国国际农交会农产品地理标志展
区未参展产品名单
3、第十三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农产品地理标志展
团参展企业汇总表
4、第十三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采购商汇总表
5、交通地图、乘车路线
201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