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农委,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威宁县农牧局,各肥料生产企业:
近期农业部印发《农业部关于发布第十七批行政审批服务标准的通知》(农农发〔2015〕3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肥料登记行政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农办农〔2015〕35号)等文件,对肥料登记程序进行了修改。现将相关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解读,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
附件:1、农业部关于发布第十七批行政审批服务标准的通知
2、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肥料登记行政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