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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委关于转发农业部肥料登记行政审批有关文件的通知 黔农发〔2015〕1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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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农委,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威宁县农牧局,各肥料生产企业:

近期农业部印发《农业部关于发布第十七批行政审批服务标准的通知》(农农发〔20153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肥料登记行政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农办农〔201535号)等文件,对肥料登记程序进行了修改。现将相关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解读,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

附件:1、农业部关于发布第十七批行政审批服务标准的通知

2、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肥料登记行政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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