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宣传推介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农办发(2015)401号)
各市(州)农业委员会,贵安新区、仁怀市、威宁县农牧局:
现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宣传推介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宣传推介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市(州)休闲农业管理部门通过实地考察,择优推荐休闲农业景点名单和线路,按照推荐表(见附件)报送。贵阳市推介线路5条、其它市(州)和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推介线路2条、其他县推介线路1条,每条线路休闲点不超过5家、休闲时间不超过5天。
2、推选“春节到农家过大年”精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线路推荐时间截止为2015年12月23日;“早春到乡村去踏青” 精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线路推荐时间截止为2016年2月22日;“初夏到农村品美食” 精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线路推荐时间截止为2016年5月5日;“仲秋到田间去采摘” 精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线路推荐时间截止为2016年8月10日。
3、各市(州)农业管理部门组织12家景点(重点定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星级示范企业和最美休闲乡村),通过自我上传的方式上传资料(景点自我上传资料方式见附件),推荐时间截止为12月31日。
联系方式: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农产品加工处
联 系 人:王艳艳
电话:0851-85281029
传真:0851-85281029
电子邮箱:gznwnjc@163.com
附件: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
游宣传推介工作的通知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