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农发〔2016〕28号省农委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贵州省水稻(薏苡)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
黔农发〔2016〕28号
省农委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贵州省水稻(薏苡)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农机中心)、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农牧局、威宁县农机局:
贵州省水稻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已实施2年,为落实贵州省农委与中国工程院院士、华南农业大学“南方农业机械化与装备关键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罗锡文教授团队签订的水稻全程机械化技术应用开发合作协议,2016年继续实施该项目和薏苡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各市(州)可组织符合条件的县实施项目。现将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项目实施县应是我省水稻(薏苡)主产区,田块相对集中连片,农田基本建设较好,适宜农机化技术的示范、推广及应用,并且承担项目的实施主体应是具备实力的种粮大户、农业和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依托种粮大户、农业和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开展水稻精量穴直播技术与机具试验示范、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示范运用、水稻种植机械化配套农艺技术试验研究等水稻全程机械化技术和薏苡栽种、收获等全程机械化技术试验示范。项目实施时间为2016年3月至2016年12月。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县农业局要认真考察,选择在当地有一定实力的种粮大户、农业和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项目申报书于2016年3月16日前经市(州)农委(农机中心)初审签署意见后报省农委审核、批复实施。
联系人及电话:程文红0851-85283350
附件:1、贵州省水稻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格式)
2、项目资金预算表
2016年3月8日
(此件对外公开)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3月8日印发
共印2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