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乡村兽医和动物诊疗机构信息管理子系统正式运行有关工作的通知(黔农办函〔2016〕9号)
各市(州)农委、畜牧(兽医)局,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农牧局、威宁县畜牧产业局:
去年5-7月,农业部兽医局新增的乡村兽医信息管理和动物诊疗机构信息管理子系统开展试运行,期间系统运行良好,基本达到预期效果,现已再次调试完善。
根据农业部兽医局《关于做好乡村兽医和动物诊疗机构信息管理子系统正式运行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医政便函〔2016〕209号)要求,两个子系统将于2016年5月4日正式运行,届时,试运行期间的所有数据将全部清空。
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专人负责系统数据录入和管理工作,在7月30日前将乡村兽医和动物诊疗机构有关数据全部录入系统,以后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系统数据。请各地于4月8日前将乡村兽医和动物诊疗机构信息管理子系统负责人报省农委兽医医政药政处。
联系人:谢丽丽 0851-85280244
邮 箱:gzssyc@sina.com
附件:乡村兽医和动物诊疗机构信息管理子系统负责人
名单
2016年3月31日